各标人:
广东金厦工程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支行(含社区支行)监控系统高清改造工程(二次)(招标编号:JTYH20181129)作以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一)招标公告中的“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或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
提供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网站打印(或签章)的企业基本资料(须包含股东信息、成员信息)证明);
3.2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来作为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提供最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入“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在输入框中输入当事人(个人或单位)→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如个人)/单位行贿(如单位)”→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
6.提供最近三年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入“http://www.court.gov.cn/”首页→点击左中间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分别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并分别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叶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金中环商务大厦4701A
邮政编码:518000
电 话:13570880444
传 真: 0755-23995555
公司网址:http://www.gdjinxia.com/
E- mail:182275110@qq.com
广东金厦工程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